广西房屋倒塌致2死:3人涉事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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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崇左融媒公众号的消息,6月8日,关于龙州县“5·31”房屋倒塌事故的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通报已经发布。在事故发生后,崇左市委、市政府以及龙州县委、县政府迅速成立了事故联合调查组,对事故展开了深入调查。
经过联合调查组的认定,这起房屋倒塌事故是由于第一层商铺承租人违法违规拆除承重墙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为了严肃处理此事,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作出如下处理:
一、公安机关已展开立案调查,对涉嫌犯罪的凌某赞、朱某强、罗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调查发现,龙州县委、县政府及相关人员在既有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和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等专项行动中存在不认真、不负责、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失职失责行为明显。针对此情况,联合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责令龙州县委、县政府向崇左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同时责令广西龙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县住建局、县教育局、龙州镇政府向龙州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具体处理措施包括:对龙州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金宝进行批评教育;对龙州县副县长莫琪海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广西龙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姚新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对广西龙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龙州县城市投资公司总经理岑宏勇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对龙州县住建局副局长阮涛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对其他9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为了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崇左市、龙州县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广西房屋倒塌致2死:3人涉事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