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及现状
自1998年我国实施《献血法》以来,无偿献血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全国范围内的献血人数逐年上升,血液供应基本满足了临床需求,在实际工作中,献血法的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新时期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需求,为进一步推动无偿献血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有必要对献血法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
建议修改的条款及理由
1、降低献血年龄限制
现行献血法规定,献血者年龄应在18-55周岁,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年轻人因健康原因无法献血,而部分健康的中老年人有意愿献血却受到年龄限制,建议将献血年龄下限降至16周岁,上限放宽至60周岁,以便更多人参与到无偿献血事业中来。
2、扩大献血者范围
现行献血法对献血者的体重、血压等指标有严格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健康人群因个别指标不符合要求而被排除在献血者之外,建议放宽献血者体重、血压等指标,让更多健康人群能够参与到无偿献血事业中来。
3、建立多元化的激励机制
现行献血法对献血者的奖励措施较为有限,仅规定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一定的用血优惠政策,建议扩大献血者奖励范围,包括:荣誉证书、实物奖品、体检优惠、保险优惠等,以提高献血者的荣誉感和积极性。
4、强化献血服务体系建设
现行献血法对献血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规定较为笼统,建议进一步完善献血服务体系,包括:献血宣传、献血场所设置、献血咨询服务、献血者关爱等,为广大献血者提供更加便捷、温馨的服务。
5、明确血液制品监管职责
现行献血法对血液制品的监管职责未作明确规定,建议在献血法中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对血液制品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监管,确保血液制品的安全、有效。
6、加强献血者隐私保护
现行献血法对献血者隐私保护方面有一定规定,但实践中仍存在信息泄露的风险,建议进一步完善献血者隐私保护措施,确保献血者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修改献血法条款,有利于适应新时期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需求,进一步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的繁荣发展,各级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献血法的修改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确保献血法的修订科学、合理、有效,要加强献血宣传,提高公众对无偿献血的认识和参与度,为我国无偿献血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