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五险一金怎么办?在职期间缴纳五险一金,退休后领取养老金。这是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标准,也是企业和个人都必须履行的义务。如果不按时缴纳社保,就就会被视为违法行为,轻则停止发放工资,重则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所以,大家一定要按时缴纳社保,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对于这个问题,国家也给出了明确答复。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

优质答案1: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 “双转移”模式<个人部分全额转移,统筹部分(即公司部分)转移缴费基数的12%,相当于统筹部分的60%>,转移手续如下:之一步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第二步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
3、工伤及生育保险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4、失业保险转移《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5、公积金异地购房只能一次性提取 按规定,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他就可以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因地区差异,各个省市会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官方回答为准。
优质答案2:
离职以后,五险一金的事一定要处理好了,否则会损害自己的权益。
首先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如果需要离职,建议你月底和月初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再精确一点,这个日期就是当月26日至下个月10日之前办理离职手续,对自己更有利。这样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处理自己的劳动关系问题。这是因为,每个月截止25日前,要交纳当月的五险一金,而且五险一金的钱是一起交的。
离职以后,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要在离职当月的下个月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等,办理停交社保和公积金手续后,离职人员才能带上社保手册和离职证明,去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才能自己交纳社保。如果,这段时间充裕一些,离职人员找到新工作,那么社保接续就很简单了,可以直接从旧单位挪到新单位。
其次,还有一些人离职以后,在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找到工作,如果超过半年,可以向社保部门申请失业金,这需要老东家提供一些证明手续,所以离职时一定要跟老东家搞好关系。
第三种情况,就是离职以后,离开当前城市,比如回家乡创业或到其他城市工作。如果,离开的城市是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线城市,我建议你还是在当地找 *** 公司交纳五险一金,不要把社保关系转移到二、三、四线城市去。因为,你在一线城市交费高,转过去以后会按当地平均工资领取社保养老金,这样是很亏的。不如把社保关系一直放在一线城市,直至退休。
如果遇到需要自己找 *** 公司交纳的这种情况,建议你可以停交房屋公积金。
当然,这都是基于我日常工作经验来讲的,现在的社保政策也是更新很快的,请多注意最新的政策变化,以便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