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交部领事司的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将于2025年6月1日生效。
依据该协定,持有有效的中国公务、公务普通及普通护照的人员以及乌兹别克斯坦普通护照的人员,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时,如果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且每180日内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将免办签证。
然而,如需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单次停留超过30日或者计划在该境内定居,从事工作、学习、新闻报道等须经缔约另一方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相关人员应当在入境前申请相应的签证。
依据该协定,持有有效的中国公务、公务普通及普通护照的人员以及乌兹别克斯坦普通护照的人员,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时,如果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且每180日内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将免办签证。
然而,如需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单次停留超过30日或者计划在该境内定居,从事工作、学习、新闻报道等须经缔约另一方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相关人员应当在入境前申请相应的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