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政府发布《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进一步放宽农村落户条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助力湖南城乡融合发展,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为湖南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实施意见,湖南将全面放开城区人口5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落户条件,进一步简化户籍迁移手续,缩短办理时限,为广大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落户服务,政策还明确,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购房、租房、就业、就学等方面享有同等权益,消除城乡户籍壁垒,促进城乡居民平等参与社会发展。
此次政策的亮点之一是,湖南将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政策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竞争力,为其在城镇稳定就业提供支持。
湖南还将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此举旨在确保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后,其农村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湖南放宽农村落户政策,还将有利于改善农村人口结构,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随着大量农村人口有序转移到城镇,农村留守老人、儿童问题将得到缓解,农村劳动力结构将得到优化,为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湖南放宽农村落户政策,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居民平等参与社会发展;有利于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升其生活质量和发展前景;有利于推动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湖南省委、省政府将继续深化改革,为广大农民创造更多发展机遇,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