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虚拟币市场的快速发展,虚拟币交易所作为核心交易场所,一直是行业与监管关注的焦点,不少创业者或投资者看到其中的“商机”,萌生开设虚拟币交易所的想法,但“开虚拟币交易所会判刑吗”也成为悬在头顶的疑问,这一问题并非简单的“会”或“不会”,而是需要结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以及具体行为性质综合判断,本文将从法律依据、司法实践、合规边界三个维度,系统分析开设虚拟币交易所的刑事风险。
法律红线:中国对虚拟币交易的监管定位与核心禁令
要判断“开虚拟币交易所是否构成犯罪”,首先需明确中国对虚拟币及交易所的监管态度,我国对虚拟币交易采取的是“全面禁止+严厉打击”的监管政策,这一立场自2017年起逐步明确,并通过多项政策文件与司法判例固化。
虚拟币的“非货币”属性与交易禁令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2017年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94公告”),虚拟币(如比特币、以太坊等)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货币属性,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任何所谓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不得为虚拟币流通提供交易、兑换、定价、清算等服务,2021年,央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924通知”),进一步重申虚拟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境外虚拟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行为。
开设交易所可能触犯的刑法罪名
若无视监管禁令,仍在中国境内或面向中国居民开设虚拟币交易所,可能因具体行为模式触犯以下刑法罪名:

- 非法经营罪:这是最常见也最核心的罪名,根据《刑法》第225条,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虚拟币交易被明确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开设交易所本质上属于“未经许可从事金融业务”,若涉及资金结算、杠杆交易、做市商等行为,交易规模大、用户数量多、违法所得高,极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最高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若交易所对用户身份审核不严,或明知他人利用虚拟币实施洗钱、诈骗、赌博等犯罪,仍为其提供交易通道、资金结算帮助,且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如支付结算金额超过20万元、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等),可能构成帮信罪,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 洗钱罪:若交易所与上游犯罪分子(如电信诈骗、贪污贿赂、毒品犯罪等)勾结,通过虚拟币交易为犯罪所得提供“清洗”服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则可能构成洗钱罪,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实践:从“案例”看开设虚拟币交易所的刑事风险
法律条文是抽象的,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案例更能直观反映“开虚拟币交易所是否会判刑”,近年来,我国已有多起因开设虚拟币交易所、运营交易平台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判例,这些案例的裁判逻辑与量刑标准,为判断相关风险提供了重要参考。
案例1:“币安”赵长鹏案:境外交易所“长臂管辖”的警示
2023年,全球最大虚拟币交易所币安(Binance)创始人赵长鹏因违反美国《银行保密法》,未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洗钱活动,被美国法院判处4个月监禁,并处以50亿美元罚款,虽然此案为美国司法判例,但传递出明确信号:虚拟币交易所的“合规边界”是全球性的,无论境内境外,只要涉及金融业务合规与反洗钱义务,都可能面临刑事追责,对于中国境内居民而言,若在境外开设交易所但面向中国用户提供服务(如通过“翻墙”软件、多语言界面等),同样可能因违反中国“924通知”而被认定为“非法向我国境内提供虚拟币交易服务”,若境内用户通过该交易所实施犯罪,平台运营者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2:“BTCC”等境内交易所被取缔:非法经营罪的典型适用
2017年“94公告”发布后,国内三大虚拟币交易所(比特币中国、OKCoin币行、BTCC)相继关停,这些交易所的运营团队虽未被立即追究刑事责任,但后续部分核心成员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调查,某头部交易所前高管在离境后被我国警方抓获,检方指控其“通过互联网搭建虚拟币交易平台,为用户提供人民币与虚拟币兑换服务,累计交易金额超千亿元,违法所得达数亿元”,最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这一案例表明,交易规模与违法所得是判断“情节是否严重”的核心指标,规模越大,刑期越高。
案例3:“火币前员工”帮信罪案例:平台责任的“连带风险”
并非只有交易所创始人会判刑,普通员工若参与平台运营,也可能因“明知故犯”构成共同犯罪,2022年,某虚拟币交易所前风控经理因明知平台用户利用虚拟币实施电信诈骗,仍为其提供“大额快速交易通道”并协助规避身份审核,被法院以帮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这说明,交易所的合规岗位、技术岗位、运营岗位等,若对平台违法犯罪活动“知情且提供帮助”,均可能成为刑事追责的对象。

边界与出路:如何规避刑事风险?
既然开设虚拟币交易所在中国境内面临明确的刑事风险,是否意味着“绝对不能碰”?随着虚拟币与实体经济的逐步“脱钩”,全球监管趋势已从“全面禁止”转向“合规监管”(如香港、新加坡等地已发放虚拟币交易所牌照),对于国内创业者而言,规避刑事风险的核心在于“不碰红线+主动合规”,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严格禁止境内业务,切断“非法经营”的土壤
若坚持开展虚拟币相关业务,必须彻底杜绝面向中国境内用户提供服务:不使用中文语言、不针对中国地区推广、不接受中国居民身份证注册、不与人民币或法定货币进行兑换(仅支持外币与虚拟币兑换,且用户需通过严格的KYC/AML认证),即便如此,仍需警惕“长臂管辖”,若境内用户通过“翻墙”“虚拟身份”等手段访问平台,仍可能被认定为“变相向境内提供服务”。
转型“合规赛道”,聚焦区块链技术与应用
虚拟币交易本身被禁止,但区块链技术作为底层技术仍受国家鼓励,创业者可将业务重心转向区块链技术研发、产业数字化解决方案、数字藏品(NFT)合规发行等领域,为实体经济提供供应链溯源、数字身份认证等服务,或发行与特定资产(如艺术品、知识产权)锚定的数字藏品,且需严格遵守“NFT不得证券化、不得拆分交易”等监管要求。
若已开设交易所,立即停止并主动整改
对于已违规开设虚拟币交易所的平台,最有效的“减罪”或“免责”方式是立即停止业务、清退境内用户、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备,根据“首违不罚”“主动从宽”的刑事政策,若及时停止违法犯罪活动、避免损失扩大,并积极配合调查,可能被认定为“情节轻微”,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若继续运营,则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刑事打击。
合规是底线,侥幸心理不可取
“开虚拟币交易所会判刑吗?”——答案是明确的:在中国境内,若违反监管禁令开设交易所并从事相关业务,达到法定情节标准,必然会判刑,且刑期可能较高,虚拟币交易的高收益背后,是法律红线与刑事风险的双重考验,创业者需清醒认识到,任何商业模式都不能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唯有尊重监管、拥抱合规,才能在数字经济浪潮中行稳致远,对于普通用户而言,也需远离虚拟币交易炒作,避免因参与非法活动而遭受财产损失或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