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虚拟币市场的波动与发展,“宣传虚拟币交易所”是否违法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这一问题并非简单的“是”或“否”,而是需结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导向及具体宣传行为综合判断,从法律层面看,在我国境内,公开宣传虚拟币交易所及相关业务,大概率涉及违法风险,甚至可能构成犯罪,以下从法律依据、政策态度、实践风险及合规建议等方面展开分析。
法律红线:虚拟币交易所的“非法”定性
要判断宣传行为是否违法,首先需明确虚拟币交易所在我国的法律地位,根据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924通知”)明确规定:

-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 境外虚拟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这一定性将虚拟币交易所(无论境内境外)及相关业务(如交易、兑换、中介、宣传推广等)彻底排除在合法金融活动范畴之外,既然“标的物”本身已被认定为非法,对其进行的宣传自然缺乏合法基础,极易触碰法律红线。
宣传行为的违法风险:从行政违法到刑事犯罪
宣传虚拟币交易所的违法性,具体体现在可能违反的法律法规及对应的法律责任上,主要包括以下层面:
违反《广告法》:虚假宣传与误导风险
《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虚拟币交易宣传常存在以下违法情形:
- 承诺收益、保本保息:宣称“高收益零风险”“稳赚不赔”,违背虚拟币市场的高波动性本质,构成虚假宣传;
- 未经审查发布金融广告:虚拟币交易推广属于金融广告范畴,需事先履行严格审查程序,但虚拟币业务本身不合法,故不可能通过审查;
- 利用“虚拟货币”“区块链”等概念进行概念炒作:通过夸大技术前景、虚构应用场景误导投资者,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九条关于“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
根据《广告法》,此类宣传可面临广告费用3-5倍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若造成投资者损失,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违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涉嫌非法集资
若宣传中采用“拉人头”“发展下线”“静态收益”“动态收益”等模式,诱导他人投入资金购买虚拟币或参与交易所交易,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需同时满足“非法性、利诱性、社会性”特征:
- 非法性:虚拟币交易业务本身非法,宣传推广即属非法行为;
- 利诱性:以“高额回报”“静态收益”等为诱饵;
- 社会性:面向不特定公众宣传(如社交媒体、短视频、线下讲座等)。
一旦被认定为非法集资,组织者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若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刑法》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
违反《网络安全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信息传播与资金安全风险
宣传虚拟币交易所通常需通过互联网平台(如微信群、公众号、短视频网站等),若宣传内容涉及“翻墙”“访问境外交易所网站”或引导用户进行跨境资金转移,可能违反《网络安全法》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规定,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支付账户等”的要求。
若宣传中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用于虚拟币交易,还可能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面临高额罚款及刑事责任。

涉嫌《刑法》犯罪:从“帮助犯”到“共同犯罪”
若宣传行为与虚拟币交易平台的非法经营活动深度绑定,
- 为境外交易所“引流”,发展境内用户并从中获取佣金;
- 明知平台是诈骗、洗钱平台,仍为其提供推广服务;
- 组织线下活动,煽动群众大额投入虚拟币交易后“跑路”
则可能构成《刑法》中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或“非法经营罪”,根据司法解释,为非法资金转移、支付结算等提供帮助,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政策态度:严监管下“零容忍”立场
我国对虚拟币交易及宣传的监管态度一贯明确且严格,除“924通知”外,2022年央行等部门再次强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屡禁不止,严重危害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要求“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
实践中,监管部门已多次查处虚拟币宣传推广案例:
- 2021年,某短视频平台多名“币圈大V”因宣传虚拟币交易被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
- 2022年,某社交平台因允许用户发布虚拟币交易广告被处以50万元罚款;
- 2023年,多地公安机关通报破获“虚拟币交易所传销案”,宣传推广者被认定为“传销头目”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案例表明,无论宣传者是否直接参与交易活动,只要为虚拟币交易所提供推广、引流服务,就可能被认定为“共犯”或“帮助犯”,监管与司法实践均持“零容忍”态度。
合规建议:远离宣传,规避风险
基于上述分析,普通个人及企业应明确以下原则:
- 不参与、不宣传:无论虚拟币交易所承诺何种收益,均不得为其提供任何形式的宣传推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撰写文章、拍摄视频、社群引流、线下讲座等。
- 警惕“擦边球”宣传:即使以“区块链科普”“数字货币研究”为名,若实际引导用户参与交易所交易、充值提现,仍可能被认定为变相宣传,需承担法律责任。
- 及时止损,配合监管:若已参与虚拟币宣传推广,应立即停止相关行为,避免扩大损失;若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向公安机关或监管部门举报。
在我国法律框架下,虚拟币交易所的非法定性决定了其宣传行为的违法本质,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需清醒认识到:任何为虚拟币交易所“背书”“引流”的行为,都是在法律边缘试探,最终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甚至刑事制裁,唯有坚守合法合规底线,远离虚拟币交易炒作,才能有效规避风险,维护自身权益与市场秩序。

